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应当每年提供由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方可继续领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