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同的种植区域,建立种子试验、示范基地,并鼓励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种子示范点,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种子。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