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历史文化名城,是指由国务院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