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