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评比、评优、达标等活动强行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费、变相收费或要求赞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