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和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