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应当进行登记,接收申请材料,出具接收凭证,注明日期。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