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服刑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一)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二)申诉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重新审判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