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使公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法律援助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