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条已修改需要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如实告知所需志愿服务的信息和风险。志愿者组织应当在十日内对志愿服务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答复;不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