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者第十四条已修改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志愿服务能力和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身体条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