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聘用流动人口协管人员。流动人口协管人员的规模、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及其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