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风景名胜区内的游客和其他人员,应当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区内各项公共设施,维护区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