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边远贫困山区列为扶贫开发的重点。从贫困山区的实际出发,采取特殊措施,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并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失去基本生存条件的村民,有计划的实行易地扶贫开发。

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