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和提供便利条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收入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标准,由本级财政给予补贴。无固定收入的乡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按照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标准,由县级财政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