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资源条例第三条有效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规划,优先开发地表水,鼓励开发岩溶水,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