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七条已修改新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应当在组建后六个月内成立工会组织。职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