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多民族职工的地区和单位,其组成人员要有一定名额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成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