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工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侵犯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