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工会应当参与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办好工会系统的各类职工学校,开展职工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和读书自学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8月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