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四章 技防系统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对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