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第三十条已废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的信访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