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中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出租、出卖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