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市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作出变更或取消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的决定,并按规定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退场。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