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章 应急救援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发布火山喷发预报或者发生火山喷发事件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火山灾害应急响应。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