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种子经营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发布种子广告应当通过广告发布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种子广告发布包括电视、广播、报刊广告以及现场会、品种发布会等形式。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