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种子经营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果实,包括颖果、荚果、蒴果、核果等,以及马铃薯种薯的加工、分级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