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种子经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种子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到所在地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二)有必要的种子保管和仓储条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