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名城重点保护对象是:明清古城风貌、棋盘式街道格局、文物保护单位、城池水系、传统民居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古树名木。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