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五章 档案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应当经档案馆或者档案保管单位批准,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