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八条有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对下列种质资源确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加强保护管理:(一)优树、采穗圃、种子园、母树林、实验林、基因库、国家和省级采种基地;(二)优良林分、优良种源等;(三)珍稀、濒危树种资源;(四)其他具有特殊价值的林木种质资源。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