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县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各项活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和民族经济、文化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自治县每五年举办一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自治县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