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坚持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允许农民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农民承包的土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为非农业用地。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