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