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严重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对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