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效,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