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第十七条有效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范围、实施时间和查询方式等。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