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对开发四荒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