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禁毒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