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禁毒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