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第三章 优惠待遇与基金第十九条已废止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基金的来源、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