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照要求提供有关取水统计资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