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向公众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普及灾害事故的抢救、自救、互救知识。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农村居民的急救意识。社会急救医疗网络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