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已修改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急救医疗指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定期组织对“120”网络医院的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承担“120”急救任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