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三章 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1984年11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