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第七条已废止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经常联系省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或者调查研究时,可以邀请所在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也可以走访代表或者邀请代表座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