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第四条已废止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情况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情况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