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第十四条已废止省人大代表除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外,脱产进行视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时间每年一般为二十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