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加大对科学技术开发的投入,加强科学基础设施建设,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9月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