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民族工业品贸易和物资集散中心的建设,促进商品和物资的流通。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9月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